北京一中院发布白皮书: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过半受害人遭性侵

北京一中院发布白皮书: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过半受害人遭性侵
2019年08月08日 19:09 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北京一中院发布白皮书: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过半受害人遭性侵

8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指出,2009年-2019年,该院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对此类从业人员的准入、监管力度较弱,特别是大量不具备从业资质的黑机构更是监督管理的盲区,相当比例的其他教育机构从业人员不符合培训机构任教资格条件。”北京市一中院副院长周军说。

性侵是未成年人受侵害人数最多的暴力犯罪。白皮书指出,在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遭受性侵类犯罪人数占全部未成年被害人总人数的52.3%。被害儿童最小的只有四岁,主要年龄集中在6-10岁。

性侵案件被害儿童集中在6-10岁

过去十年,北京一中院未审庭受理各类案件共计4175件,在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性侵类犯罪的受害人数占到一半以上。在北京一中院审理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当中,被害儿童最小的只有四岁,主要年龄集中在6-10岁。

(白皮书发布现场 张雅婷摄影)

另外,校外培训机构的从业人员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呈现明显上升趋势。许多被害人出于恐惧对所受侵害难以启齿,往往在受侵害后不敢告诉家长,导致加害人长期、连续作案。

在北京一中院8月8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中,被害人高中生刘某(女)的补习老师王某,在自家及刘某家中利用辅导功课之机,强行与刘某发生性关系。在刘某要求父母在家中安装摄像头后,刘某的父母才发现王某的犯罪行为并向警方报案。

被害人刘某(女,16岁)系某学校高中学生,在发现自己考试成绩不甚理想之后,刘某向父母提出了请一名家教的想法,着重补习自己的数学课程。

经过一番考察,刘某的父母选择了北京一所学校的数学“名师”王某,王某在与刘某父母交谈的时候自述其曾多次荣获优秀教师称号,教学成果丰硕。这些亮眼的成绩使得刘某的父母对王某的能力深信不疑,并且为其支付了高昂的补课费。

可是令刘某父母没有想到的是,王某在自家及刘某家中利用辅导功课,且家中无人之机,强行以亲吻、抚摸等手段对刘某进行猥亵,并强行与刘某发生性关系。之后王某又采用威胁恐吓的手段要求刘某不要将此事告诉他人。

刘某在遭受侵犯后既生气又害怕,多次向父母表明自己不愿意再让王某辅导功课,粗心的父母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孩子遭受了伤害,认为刘某只是出现了厌学情绪,因此对刘某的的请求并未理睬。

不知该如何是好的刘某,只能继续隐忍。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隐忍不发并不能阻止王某的魔爪伸向自己之后,刘某要求父母在家中安装摄像头,通过摄像头的记录,刘某的父母终于发现了王某的犯罪行为并向警方报案。

最终,王某被以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判刑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禁止被告人王某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五年。

白皮书指出,很多家长、老师觉得孩子很小,对性知识的理解容易偏差,选择对低龄的孩子避而不谈,但侵害造成的儿童心理创伤往往很难自愈。

培训机构也多发人身伤害事件。

刘某丽(女,7岁)是某小学学生,暑假期间刘某丽的父母工作都很忙,父母不放心其独自在家。经人介绍,刘某丽父母知道了小区内王老师开办的暑期托管班,这个托管班既能够辅导孩子们做作业,还能照顾孩子们的午餐,加之托管班收费也不高,父母就将刘某丽送到该托管班。

2017年7月5日9时许,刘某丽在托管班上英语课期间,英语老师要求其到黑板处进行教学活动,刘某丽在返回座位过程中因路面湿滑摔倒。随后托管班王老师及刘某丽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医,经诊断刘某丽伤情为冠折露髓。

此时刘某丽妈妈也才知道,王老师办的托管班并不是合法的教育机构,虽然王老师以“托管班”的名义对学生学习活动进行管理,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但该托管班并未获得北京市相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白皮书指出,当前此类教育培训机构鱼龙混杂,相当比例的托管班、早教班缺乏营业资质,部分托管班、早教班场所狭小简陋、消防安全设施缺乏、卫生条件差、管理水平低、工作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很难保证孩子们的安全。此外,个人、家庭托管班、早教班一般位于居民区内,位置隐蔽,也不易被相关部门发现并执法监督。

校园欺凌近半数发展为网络暴力 

校园欺凌也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北京一中院曾审理过一个恶性校园欺凌案件。被害人罗某某(女,15)的优秀表现引来了班里的大姐头蔡某某的嫉妒。蔡某某纠结了几个“闺蜜”,将罗某某骗至教学楼厕所内,强迫罗某某脱光衣服,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并使用烟头烫伤罗某某的胸部。法院判决蔡某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据了解,校园侵权类民事案件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均有相当比例的案件出现了校园欺凌问题。而校园中网络欺凌、言语侮辱、关系排挤、恶意嘲笑、拉帮结派等欺凌现象,已成为校园伤害案件的重要诱因之一。

记者注意到,校园伤害案件集中发生在学校操场、体育场馆,学校因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而被判决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占比超过三成。而且随着自媒体的发展和手机互联平台的普及,近半数的校园欺凌案件都发展为网络欺凌、网络恶意传播、网络暴力。

非常态家庭是未成年人犯罪重要原因

“最主要的原因是家庭和父母。”北京一中院少年庭资深法官赖琪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赖琪曾审理过一个15岁男孩的恶性犯罪案件,发现犯罪人的父亲从小就打他,男孩从小就觉得拳头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赖琪感叹到,父亲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据了解,非常态家庭未成年犯罪占比长期居高。北京一中院近10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流动家庭、离异家庭、来京务工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的未成年犯罪人占比长期居高,始终处于家庭背景分析的前五位,凸显监护职责缺失问题严重。家庭环境缺陷、监护人失格等家庭问题导致未成年人“恶性伤害圈”。

不过,据统计,10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量呈波折下降趋势。其中,未成年人实施的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及性犯罪占全部犯罪的90%以上。年总受理案件量呈现先上升,后逐渐平稳趋势。在一中院辖区调整后的六年间,案件量保持平稳,每年约为350件。

白皮书还指出,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一些重点问题需要研究破解。比如,校园欺凌恶性事件频发,网络欺凌日益严重;非常态家庭未成年犯罪占比长期居高;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与网络被害形成“双刃危机”;儿童受性侵案件暴露低龄化警示;教育从业人员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人员犯罪增加。

性侵 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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