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8-46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1日(周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21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代董事长路昆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09,493,2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91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73,924,5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71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5,568,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8,497,3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928,6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5,568,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4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93,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0%;反对999,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97,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31%;反对999,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93,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0%;反对999,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97,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31%;反对999,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3.关于选举夏仲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93,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0%;反对999,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97,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31%;反对999,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选举董光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8,493,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0%;反对999,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97,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31%;反对999,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杨宝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杨宝军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公告披露日,杨宝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亮、付玉静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8-47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人)。公司董事夏仲昊先生、路昆先生、薛晓芳女士、周善忠先生、马弘先生、段咏女士共6人亲自出席了会议,独立董事运乃建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其已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马弘先生代为出席。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代董事长路昆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夏仲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夏仲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并由其担任上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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