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递小哥合法权益有保障啦!七部门联手护航,保障多劳多得、落实带薪休假、参保工伤保险……
于祥明
今日,国家邮政局在2021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期要实现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相关制度基本健全、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等目标,同时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企业主责、政府监管与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措施,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的合法权益。
聚焦于四个方面 保障合理劳动报酬
目前,我国日均快递业务量已达3亿件,业务规模连续7年稳居世界第一。国家邮政局最新实时监测数据显示,截至7月4日,2021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已突破500亿件,接近2018年全年水平。
近年来,我国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快递员群体也面临着职业归属感不强、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等问题,在改善生产条件、融入城市生活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陈凯介绍,《意见》明确了到“十四五”末期要实现的主要目标,聚焦四个方面重点工作,提出了利益分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作业环境、企业主责、规范管理、网络稳定、职业发展等八项任务措施,初步明确了做好快递员权益保障工作的路径。
其中,在保障合理的劳动报酬方面,《意见》提出,要制定《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和《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引导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加强协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表示,为保障快递员能够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从邮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出发,《意见》提出了制定派费核算指引、制定劳动定额、纠治差异化派费、遏制“以罚代管”等四个方面的举措。
据透露,目前,国家邮政局已经指导中国快递协会在部分城市开展了末端派费核算试点,下一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对超出劳动定额的情况,要引导快递企业充分考虑工作时间和工资收入等因素,使快递员多劳能够多得。
针对部分企业对寄自特定区域的快件实施非正常低派费的问题,邮政管理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针对“以罚代管”问题,《意见》则提出要指导快递企业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
多方合力 为快递小哥保驾护航
“抓好《意见》落实,是我们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肩负起的政治责任,也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陈凯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刘燕指出,为落实《意见》要求,将采取加强对快递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及时调处劳动争议案件等措施。还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快递员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
“快递员权益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快递市场迅猛发展所衍生的问题,也有产业链上下游的利益分配问题,需要处理好就业优先和权益保障、上游和下游、先行先试和复制推广‘三个关系’。”陈凯说,需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其一是电商与快递的有机互动,要引导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加强系统对接,满足用户差异化需求,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的要求,使消费者可以根据企业服务能力、商业信誉和快递价格等选择快递服务。
其二是跨部门的有效协作,既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制度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又需要各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进行探索实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其三是社会各界的有力响应。
“如果广大快递用户和社会舆论对快递员更加包容、更加尊重,相信一定能让快递员更加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也一定能够让快递服务更加优质,”陈凯说,“简而言之,就是小哥心安,快递安心。”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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