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宣传 |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远离涉黑涉恶洗钱犯罪

反洗钱宣传 | 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远离涉黑涉恶洗钱犯罪
2024年05月25日 13:09 市场资讯

2022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九个章节,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

重大意义

01

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规定了对恶势力组织的惩治和防范措施;

02

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

03

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了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向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01

恶势力组织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还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02

软暴力

为谋取非法利益或者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对这些犯罪行为的惩治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反有组织犯罪法》如何通过“六大亮点”对相关犯罪行为重拳出击:

01

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规定了在案件办理方面要从严把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等适用条件,在线索核查阶段可以对涉案财产依法采取紧急止付、临时冻结、临时扣押等措施。为防止再犯罪,法律还规定了刑满释放后的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制度。

02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行为类型,明确对于这些行为,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还规定了依法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清单,明确了底线禁区。

03

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04

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05

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被告人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06

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对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举报人等的保护措施作了专门规定。

典型案例

广东佛山刘某君涉黑洗钱案

2011年6月到2014年12月期间,刘某君在明知资金属于林某泉(已判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协助收取林某泉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开采河砂所得现金,并将现金存入植某珍(已判刑)、林某龙(已判刑)等人的银行账户,涉及金额1694万元。2022年3月14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君犯洗钱罪,采纳了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某君是从犯、初犯的辩护意见,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洗钱手法分析

通过收取现金的方式逃避监管、转移涉黑非法资金

佛山刘某君涉黑洗钱案中,刘某君作为公司财务人员,在明知资金属于林某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协助收取林某泉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开采河砂所得现金,并将现金转存他人的银行账户,涉及金额巨大。

小贴士

01.不要用自己账户替他人转移资金

借用他人账户转移资金是涉黑洗钱分子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是受朋友之托或者利益诱惑,使用自己或者公司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请您切记,账户将详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转移资金。

02.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遇到黑恶势力侵害,要积极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意识,如遇危险及时报警,通过自觉行动,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共同合力。

03.敢于举报涉黑涉恶不法行为

《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当我们发现身边存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时,可通过电话、网络或信件等向公安机关或各级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办公室举报涉黑涉恶不法行为,相关办案部门会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排查并与举报群众进行联系反馈,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部分资料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众号、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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