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前下达最高六成新增债务限额规定有望延续,2024年部分新增债务限额有望在四季度下达。
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部分有望再次提前在今年下达给各地,以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稳增长效应。
10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一项,是关于提请审议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温来成告诉第一财经,这意味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再次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地方新增债务限额,从而有利于各地提前谋划项目,合理安排债券发行节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对投资的拉动效应,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另外,从实际效果看,近年来这一政策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些年经济增长承压,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疫情冲击叠加大规模减税降费、楼市土地市场低迷,对地方财政收入冲击更大。而为了稳增长,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起到重要作用,在地方财力下滑的当下,不少地方基建投资资金来自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而为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央对地方债采取限额管理,即设立举债“天花板”。这一限额在每年在3月份的全国两会期间,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全国人大批准全国地方当年新增债务限额后,财政部在这一总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各省市拿到财政部下达的当地政府债务限额后,再确定省本级、市县的债务限额。
这一套债务限额层层下达流程下来,使得地方实际发债时间集中在下半年,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影响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发挥。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2018年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下称《决定》)。
这一《决定》明确,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00亿元;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此后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明显提速,每年1月份就有地方发债筹资投向重大项目建设,这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了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比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2022年,财政部在2021年12月提前下达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万亿元,较2021年提前3个月,2022年3月底前用于项目建设的3.45万亿元全部下达完毕。新增专项债基本在上半年完成发行,速度之快史无前例。这对当年带动扩大社会投资,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发挥重要作用。
不过上述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有时效,2022年12月31日到期。这意味着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想要在今年提前下达,就必须延续上述《决定》期限。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审议授权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当下,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债务限额有望延续。
10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
李强在会上指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在固本培元中持续回升向好。从经济形势新变化看,三季度以来我国实际经济运行持续好转,积极因素不断积累,为实现全年发展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从经济发展大趋势看,我国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各方面发展优势没有变而且在持续提升,新动能在加快成长壮大。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前进道路上的困难挑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我国处于经济恢复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要坚定信心、精准施策、沉着应对。
李强强调,要更加注重有力有效实施宏观政策调控,进一步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提高政策举措的组合性、协同性、精准性,推动各项政策加快落地见效,加强政策预研储备,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这一授权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延续,专家普遍预计2024年部分新增债务限额将在四季度提前下达。一些地方已经积极准备申报2024年部分专项债券储备项目。这对地方明年提前发债,稳投资稳增长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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