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信:交易所开展公募短债试点 丰富期限品种或推动市场扩容

中诚信:交易所开展公募短债试点 丰富期限品种或推动市场扩容
2020年05月26日 14:31 新浪财经

  作者:中诚信国际研究院评级与债券市场研究部 研究员 卢菱歌  

  5月2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工作。中诚信国际认为,《通知》对试点企业的要求较高,试点初期可发行公募短期公司债券的企业或有限,根据中诚信测算,初期满足条件的企业或不超过200家。但可能未来交易所会扩大适用范围,长期来看公募短期公司债券的推出对于拓宽发行人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等来说仍有着积极意义,也有助于促进交易所市场进一步扩容。

  公募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正式启动,弥补空白领域交易所市场有望扩容

  近年来在市场风险偏好下行的大环境下,短期债券因流动性较强、发行较为便捷等,愈加受到市场青睐,在债券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2017-2019年1年及以下期限的债券在主要品种信用债中占比均不低于40%,2020年前4个月1年及以下期限债券所占比重进一步增至45%。但短期信用品种主要以银行间市场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为主,交易所市场短期品种相对较少。

  为弥补这一领域的空白,交易所自2014年起试水短期公司债券,当年10月交易所发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允许获得证监会试点发行资质认可的证券公司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2016年起城投类和产业类主体也开始发行非公开短期公司债,非公开短期公司债发行条件与一般私募债类似,只是期限不超过1年;2016-2018年非券商类企业发行此品种债券较少,2019年以来其发行明显升温,截至2020年5月22日发行的私募短期公司债数量已超过100只,主体信用级别集中在AA+及以下级别。

  导致短期公司债市场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1年期以内公司债券受制于证券法限制无法上市交易,流动性不足。2020年3月初正式落地的新证券法已经删除了这一规定,为公募短期公司债券的推出奠定了基础。

  21日交易所下发《通知》,落实了新证券法的规定,也标志着公募短期公司债券正式启动。文件中明确“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及以下”,发行人涵盖非金融企业、证券公司、其它金融企业等,填补了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在短期品种方面的空白。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推出,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发行人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缓解企业在借新还旧和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压力,帮助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和质押券种,利于满足多元化的投资结构需求。此外交易所品种更加丰富,对于促进交易所市场扩容也有着积极作用。

  有疏有堵引导新品种规范发展,试点企业要求较严范围或受限

  《通知》简化了对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在后续发行、信用评级、备案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具体措施有:

  一是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实行余额管理,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发行人可自主确定发行期数和每期发行规模;

  二是发行人应进行主体信用评级,但可自主选择是否进行债券信用评级;

  三首次公开发行债券的发行人应履行发行前程序,之后在注册文件有效期内企业可公告发行文件后直接发行债券,且后续发行可适当简化信息披露内容等。

  除此之外,《通知》还明确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且采用多边净额结算方式的短期公司债券,可作为质押式回购的质押券种。中诚信国际认为,交易所对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定较为灵活,企业发行此类债券的便捷程度较高,另外符合条件的债券可作为质押券种,也有助于提振投资者对这部分债券的投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所明确规定了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即限于偿还1年内到期的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于长期投资需求,而且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匡算流动资金缺口并提供依据。受益于政策支持,现阶段市场流动性整体较为充裕,企业融资成本有所下行且融资便利程度提升,但因实体投资回报并不十分理想,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获得低成本资金后可能更有动力购买收益率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而带来企业资金套利的风险。根据中诚信测算,4月份AAA级主体发行1年期债券的平均成本为2.48%,发债后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企业的套利空间大概率可超过150bp。而《通知》严格限制了企业的募集资金用途,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企业将这部分债务资金用于套利,防范资金空转风险。

  除此之外,试点期间交易所对试点范围的要求仍较为严格。投资者方面,试点期间短期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同时从发行主体来看,《通知》明确的试点企业主要包括综合实力较强、风险控制较好的证券公司,以及适用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融资监管安排(详见附表)且满足较高财务和经营要求的发行人,整体来看发行公募短期公司债券的门槛较高,可能仅行业地位高、经营财务状况稳健且具有丰富债券市场融资经验的发行人才符合条件。中诚信国际测算,试点初期满足条件可以发行公募短期公司债券的主体或不超过200家,主体数量较为有限,这一品种的推出所带来的积极信号意义可能更强。但《通知》中也表示会根据试点情况或将适时调整试点范围,留有调整的余地,若试点情况良好,不排除未来交易所会进一步扩大适用主体范围,服务于更多企业。

  附表1:优化融资监管安排主体要求,这一要求适用于符合基础范围所列全部标准且符合优选范围所列标准之一的发行人及该发行人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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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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