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发布金融稳定报告:各类高风险机构得到有序处置,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得到稳妥化解
每经记者:肖世清
9月3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下称《报告》),对2020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提到,2021年第二季度,人民银行对440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以下简称“央行评级”),评级结果整体稳定,银行业风险总体可控。
与此同时,《报告》也公布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取得的成果,包括宏观杠杆率持续过快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各类高风险机构得到有序处置、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得到稳妥化解、金融秩序得到全面清理整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报告》在专题中指出,违规控制金融机构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规避监管获得控制权,二是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失灵,三是以关联交易掏空金融机构,四是风险长期隐藏导致处置困难。
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
2021年第二季度,央行对440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评级结果显示,3978家参评机构处于安全边界内,资产占比98.6%。评级结果在“绿区”的机构约2169家,资产规模298万亿元,资产占比90.4%;“黄区”机构1809家,资产规模27万亿元,资产占比8.2%;“红区”机构422家,资产规模4.6万亿元,资产占比1.4%。
《报告》称,由此可见,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风险总体可控。
分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评级结果较好,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大型银行中,评级结果为1级的1家,2级的12家,3级的8家,4级的2家,7级的1家。中小银行中,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评级结果较好,分别有93%、65%的机构分布于“绿区”,且无高风险机构;城市商业银行的评级结果次之,有73%的机构分布于“绿区”,但也有10%的机构为高风险机构;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71家和122家,数量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93%。
分区域看,绝大多数省份存量风险已压降,区域金融生态得到优化。浙江、福建、江西、上海等省市辖内无高风险机构;广东、江苏、湖南、安徽等省“绿区”机构占比均超过60%;19个省市辖内高风险机构维持在个位数水平。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份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
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
报告认为,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国内外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国际方面,2020年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因非经济因素而面临冲击,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发达经济体宽松货币政策溢出效应持续显现,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
国内方面,我国防控疫情输入压力依然较大,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牢固。同时,金融风险仍然点多面广,区域性金融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加大,个别中小银行风险较为突出,这些都对维护金融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
记者注意到,《报告》在“违规控制金融机构的主要问题及处置探索”专题中指出,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实践表明,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控制金融机构、规避监管、掏空金融机构,是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在一些案例中,问题股东或问题实际控制人刻意构建“隐蔽+分散”的控制结构,长期潜伏,导致被控制金融机构风险累积,增加了处置难度。需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
展望未来,央行称,在继续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保持宏观金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大力支持普惠小微、乡村振兴、制造业、科技创新和绿色转型发展,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着力降低信用风险,维护股市、债市、汇市平稳运行,严密防范外部风险冲击。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推动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化金融机构改革,促其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扩大高水平金融开放。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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