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琼斯
率先拿到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稳步推进股权划转工作。日前,中信银行、中信消费金融公司收到了变更股权的监管批复。根据批复和相关公告,这两家金融机构的第一大股东,将由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下称“中信有限”)变更为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金控”)。中信金控是中信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对于股权变动,上述机构表示,这属于国有资产内部无偿划转,是根据人民银行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要求而实施的调整。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仍为中信集团。
中信集团旗下多家金融机构股权将被划转至中信金控。其中,中信有限将向中信金控无偿划转所持有的中信银行约314亿股股份,划转完成后,中信金控将持有中信银行64.18%的股份;中信消费金融公司股权变更后,中信金控将取代中信有限成为第一大股东,出资比例为35.1%,与中信有限此前的出资比例一致。
据悉,对中信集团旗下其他金融子公司,中信金控将结合金控公司监管要求统筹规划和安排。中信金控董事长奚国华在8月时透露,中信金控按监管要求有序推进金融子公司资产划转。彼时,已完成6家金融子公司股权及中信银行可转债无偿划转协议的签署。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稳妥有序推动金融控股公司审批并开展持续监管。截至目前,已有中信金控、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获批并设立。划转金融股权,能让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得以发挥作用。过去,一些非金融企业控股多类金融机构,已具备金融控股公司特征,但仅从金融机构股东角度对其进行监管,对这类企业自身没有单独的监管规定。通过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把金融股权“放入”金融控股公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可防范金融和实业的风险交叉传染,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规范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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