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消息,由新浪财经主办的“第14届金麒麟金融峰会”于12月13日-17日隆重举行,主题论坛“2021波特菲勒高峰论坛”今日召开。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蔡概还出席并发表了主旨演讲。
蔡概还在演讲中指出,未来个人资产交由专业的人打理将成为主流。他表示,我国的财富越来越多,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境外实践已经证明,财产交由他人专业打理,是必然的趋势。这个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机构。从境外实践看,主要以法人机构为主。
他建议培育一批与资产管理需求相适应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同时加强资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
以下为发言全文:
尊敬的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很荣幸参加第十四届金麒麟金融峰会暨2021波特菲勒高峰论坛。过去,我曾担任我国信托法、基金法执笔起草人,长期从事资产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今天,我想借这个机会,和大家分享我国未来资管定位与发展升级之路,个人意见仅供大家参考。
一、未来个人资产交由专业的人打理将成为主流
我国的财富越来越多,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东方人喜欢自己的财产自己管理,自己管理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身体要健康;三是要有时间;四是要有兴趣;五是没有比这更好的职业;六是具有专业管理能力。其中,我认为专业管理能力是最为关键的因素,打铁还需要自身硬,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磁器活。而且,上述条件通常要同时具备,现实中这样的人不多。境外实践已经证明,财产交由他人专业打理,是必然的趋势。这个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机构。从境外实践看,主要以法人机构为主。
建议培育一批与资产管理需求相适应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同时加强资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
二、资产管理的顶层制度安排中,最重要的是资产隔离
财产要交由他人管理,这个“他人”该如何选择呢,我认为要考虑以下一些因素:一是过往业绩良好;二是实行市场化运作,有职业经理人团队;三是值得信赖;四是实力雄厚;五是最好接受金融监管;六是能够实现资产隔离。其中,我认为资产隔离最重要,即交由他人管理的财产,要和该第三人的自有财产实现法律上的分离,分别记帐、分别管理。当他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受托管理的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并依法移交给新的管理人管理,避免因管理人跑路导致投资人血本无归情形的出现。
建议对现有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盘点,对未能实现资产隔离的资产管理业务活动进行规范和清理,防止管理人“跑路”等现象发生,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未来资产管理要普遍强调信义义务
信义义务是资产管理行业的一个基本要求。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规定,投资顾问对其客户负有信义义务。通俗地说,资产管理讲信义义务,就是要求管理人必须在任何时候为客户的最大利益服务,或者说管理客户的财产,要和管理自己的财产一样尽心尽力。为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这是资产管理的一个原则导向,我国所有的资产管理机构均应当遵循,不得以任何名义排除信义义务的底线。从境外资产管理实践可以看出,资产管理机构履行信义义务,是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信义义务体现在方方面面,如在公司治理上,资产管理机构的公司治理就和一般工商企业有根本性的区别。一般工商企业的治理是为股东的最大利益服务,而资产管理机构的治理则是为投资者的最大利益服务。目前,我国资产管理机构的公司治理中,只有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明确为投资者最大利益服务,当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员工的利益与投资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需要说明的是,信义义务一般属于原则性的规定,成文法很难一一予以细化。建议原则性的规定要推而广之,同时出台一些具体的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就信义义务作出进一步的规定,但更多的需要依赖法院特别是金融法院的判例。
四、未来我国的资产管理,将主要遵循信托机制
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当前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财产独立性能够实现资产隔离安排的,主要是我国《信托法》确立的信托制度。可以说,我国信托制度最精髓的制度安排,就是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其中第95条将信托财产独立性概括为一句话:“信托财产在信托存续期间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第二点理由,是信托制度下的受托人必须履行信义义务,我国《信托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可以说,信托的这些制度安排,使其成为资产管理的最佳工具之一。
今年是我国《信托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目前,信托制度已经在我国以下领域得到应用:一是信托型基金,包括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险资金投资计划和基础设施信托投资基金等;二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三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四是遗嘱信托、民事信托;五是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等等。
此外,《资管新规》出台后,各类私募资管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也纷纷表示依据信托法律关系设立。对此,《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根据《资管新规》的规定,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构成信托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适用信托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处理。我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信托制度将在我国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据统计,截至2020年年末,我国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为20.49万亿元,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为19.89万亿元,企业年金积累资金规模为22496.83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8230.48亿元,慈善信托备案规模为33.19亿元,等等。
随着资管新规过渡期临近结束,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业已取得一定成效。融资类与通道业务继续压缩,房地产信托规模得到有力管控,资金投向不断优化,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不断增强。同时,标准化投资信托发展迅速,主要得益于证券市场信托的持续发展,信托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在今年2季度迎来资管新规颁布后的首次回升。未来,信托公司应继续积极推动业务转型,以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在我看来,过去信托公司经历过两次质变,一是2001年由主营中间业务,转变为主营固有业务;二是2010年由主营固有业务,转变为主营信托业务。2010年以来,信托公司以融资类信托业务为主,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一度超过26万亿,发生的都是量变。我认为,未来信托公司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占比将继续下降。而非融资类信托业务,占比将持续上升。当非融资类信托业务占比超过融资类信托业务占比时,信托公司将迎来第三次的质变,并基本实现受托人高品质发展。
要实现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的制度安排,呼吁出台关于信托财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建议研究赋予信托财产以法人地位,特别是准许以股权信托基金成为上市公司的新股东。
五、资产管理将以自益和他益并重
以资管本金及其收益是否由投资者本人享有为标准,可以把资产管理分为自益资管和他益资管。自益资管由投资者本人享有资管本金及其收益,反之即是他益资管。我国目前开展的资产管理活动中,基本上都是自益资管。
随着我国财富传承需求的不断旺盛,人们的资产管理需求,将不再满足于单纯的追求保值增值和实现自益。我认为,自益资管将以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但同时,未来人们在家庭资产的保护和传承等方面的需求将急增,资产管理将由单纯自益,转向自益和他益并重。目前我国能够实现他益安排的法律工具,主要是家族信托,它将以财产规划、风险隔离、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为主要目的,并以此防范资产管理中的继承风险、婚姻风险、败家子风险、意外事故风险、股权分散风险、债务风险和破产风险等。根据中国信登的数据,截至2020年末,信托全行业家族信托业务规模已经达到2700亿元,同比增长80%。
建议抓紧完善家族财富管理中的他益安排,建立合理的家族信托税收安排,推动家族信托的健康规范发展。
六、私益与公益相结合,将成为我国未来资产管理的主流趋势
财富传承包括物质财富传承和精神财富传承。只传承物质财富,如增广贤文所云:求财恨不多,财多伤人子。所以当人富了以后,都会考虑精神传承,给后代留下一笔精神财富。
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明确了以第三次分配为收入分配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确立了慈善事业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中的重要地位。
过去,人们开展公益事业的途径主要是慈善捐赠。2016年国家出台的《慈善法》,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公益途径和手段,即慈善信托,通俗一点可称为公益信托基金,它可以为人们提供定制化的慈善服务。鉴于其本金可以不动用的特点,适合应用于股权家族慈善信托,家族企业股权不动用,仅用家族企业所产生的收益去做公益事业。据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统计,截至2021年11月20日,我国共备案慈善信托678单,总规模36.25亿元。
我认为,私益和公益相结合的传承方式,一方面可以满足家族成员的生活需要,同时还可以满足更多的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财富最大的价值和作用,将成为未来资产管理的主流趋势。
建议加大慈善信托的宣传推广,同时推动慈善信托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地。
最后,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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