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家银行规范代收业务 乱扣费将被整改
央行规范代收业务新规将在4月26日正式落地实施,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就规范代收业务发布相关优化调整的公告,要求客户及时完善代收协议签约。
为落实新规,据交通银行发布公告显示,自2021年4月17日起,交行将执行人民银行规范代收业务新规,统一按照规范要求向用户提供代收代扣服务。包括通过交易渠道提醒、短信等方式通知客户发生的代扣信息,并根据客户的签约信息提示客户通过交行或收款方渠道补充完善客户的代扣协议。
从通知内容看,此举意味着种种因代收业务不规范导致的“乱扣费”风险迎来严控。
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表示,代收业务本是方便居民日常缴费的便捷业务,然而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偷偷扣费”、“乱扣费”等扰乱市场秩序,导致风险事件频频发生,给消费者带来了资金损失。
规范代收业务
眼下新规施行在即,部分银行已陆续参照新规执行。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就规范代收业务发布相关优化调整的公告,客户需根据要求及时完善代收协议签约。
据交通银行微银行显示,已明确代收业务适用于单位委托银行向特定关系人的结算账户合法收取水、电、煤、电话、学杂费等费用及其他委托收款款项。具体操作路径也给出了明确指示,包括重签\补签、查询已签约代收协议等。
交通银行微银行表示,如已签订代收代扣协议,但近期收到交行通知要求重新签协议或补充协议信息的,需按照通知内容以及通知中告知的方式进行协议更新。如未按期更新,将会影响后续交易。
对于是否签订过代收代扣协议业务的客户,交行表示也可通过柜面查询签约信息(部分缴费业务支持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查询签约信息,以当地分行实际开办业务为准)。确系开通过代扣业务,且后续要求不再扣款的,可申请撤约。
此外,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也于近日分别就信用卡业务发布代收业务规则优化调整的公告。
招商银行公告称,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的要求,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计划对信用卡代收业务进行升级维护:自2021年4月20日起(含),信用卡持卡人(付款人),在使用信用卡作为付款账户进行代收业务(适用场景见附件)付款时,需事先或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与我行(付款账户开户机构)、代收机构、商户(收款人)之间签订代收业务协议。如未能及时完成代收协议签约,信用卡代收付款将会失败。
“为了避免对在2021年4月20日前已办理的代收业务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部分代收机构将自动发起代收协议签约。如使用我行信用卡作为付款账户,请关注发送的签约提醒短信。如无需继续使用该代收业务进行付款,则可根据短信提醒内容进行解约。”招商银行称。
中信银行公告则表示,为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要求,我行将对办理代收服务(涉及费用缴纳、公益捐款、账户充值、信用卡还款等)的客户,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协议约定提供代收服务,及发送办理业务通知,敬请留意。
严厉打击“乱扣款”
所谓代收业务,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一般代收机构多为银行和支付机构等。
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代收场景,比如缴纳水电煤、有线电视,跟服务公司签约后对方会每月扣款;再如购买保险,每个月保险公司会从银行账户里扣掉保费金额等。
为规范代收业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支付业务风险,2020年10月26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并规定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施行。
《通知》对代收业务的定义与机构资质、各业务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业务使用场景、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细化的要求,特别是对业务适用场景以附件形式进行了列举。彼时央行要求,在此期间,各相关机构应当对存量代收业务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后执行。
之所以央行要规范代收业务,是因为存在三类问题。
一是付款人开户机构对付款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例如,在未取得客户授权、未有效审核客户真实意愿情况下为客户开通了代收服务,或者未向客户充分披露代收业务风险、授权及交易信息查询服务渠道不健全等,造成付款人资金盗用隐患;
二是代收服务机构对代收业务的风险监测问题。例如,对收款人的真实性审核不严,使黑灰产业得以通过代收业务便捷盗取客户资金;有关代收业务信息传递不透明,存在信息“黑箱”,甚至与收款人违规出售、转让系统接口,将代收业务应用于高风险场景或非法交易等;
三是代收业务的适用场景问题。主要表现为混淆代收业务与其他需要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交易,影响了代收业务的健康发展。
“央行《通知》的发布从付款人开户机构、代收机构等角度厘清各方权责,有利于代收业务正本清源,真正发挥小额、便民的作用。”苏筱芮称。
值得注意的是,付款人授权是代收业务的核心。《通知》明确了两种授权方式,除了比较普遍的“两两授权”方式外,还可以签署“三方协议”,即付款人、付款人开户机构及收款人三方同时签订协议。
在交行的公告中也明确表示,针对使用收富通宝缴纳教育培训费用、偿还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等场景客户,需更新协议签约模式为三方协议(交行、付款方、收款方);针对通过代收业务模式实现货款、经营款扣收场景的收款企业,需确认业务模式,以免影响后续业务开展。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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