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回应被银保监会通报:已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光大银行回应被银保监会通报:已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2021年02月03日 17:00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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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通报:员工代客操作购买理财产品

  2月3日消息,因侵害消费者权益,光大银行今日被银保监会消保局通报。对此,光大银行回复新浪财经称,对于通报指出的问题,光大银行高度重视,自觉正视、诚恳接受监管部门意见和批评,已按照监管要求,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光大银行方面表示,银保监会消保局今日通报,系银保监会2019年对该行开展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及消保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据此前银保监会通报,光大银行存在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和代销产品、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等6类违规问题。

  一、违规代客操作。消费者通过光大银行自助设备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的问题,涉及哈尔滨、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机构。

  二、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光大银行成都、济南、青岛等地7家分支机构在短信营销中存在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等问题。

  三、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光大银行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该行客户年龄超过70周岁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年龄选项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机构,其中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连等地分支机构问题较为突出。

  四、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光大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五、存贷挂钩。光大银行石家庄、沈阳、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贷挂钩的违规问题,要求借款人以办理本行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单、预存“还款保证金”等作为贷款审批发放条件。

  六、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光大银行总行、武汉分行、苏州常熟支行收取财务顾问费但未向企业提供实质性服务,涉及62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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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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