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金融委发布11条重磅措施明确释放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信号
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张沛 马玲
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再有新动作。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5月27日发布消息称,根据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
“易纲行长日前表示,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并介绍了五方面具体工作,包括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改进政府性担保机制、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11条措施中的很多内容,都是这五方面具体工作的细化或延伸。”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连平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这些举措将有利于推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货币政策要让资金更好直达实体经济政策思路顺利落地。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可以预见,一部分改革措施将于近期落地实施,这有助于提升银行业的稳健性,提升资本市场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业稳定运行,从而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
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向中小微企业,这也成为11条措施中的“重头戏”。连平表示,11条措施中有6条都非常明确地从各个方面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使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顺畅、融资成本更低。
实际上,解决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金融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就业和民生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但却对保民生、保就业作出重点部署。‘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最重要的切入点就在如何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上。”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11条措施的第一条即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温彬认为,该办法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考核更强调精细化与差异化,更科学全面系统,是对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机制的探索,有助于强化对银行小微金融业务的约束,激励银行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有力地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谈及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李建军认为,一是要确保企业资金可得性的持续性;二是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要有更好的担保和征信机制。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据了解,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仅包括贷款利率,还有担保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非息费用。为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11条措施中就包括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我们判断,除本次提及的担保费之外,未来监管层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解决贷款非息费用过高问题。”王青说。
另外,为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金融委办公室还表示要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该办法显然是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围绕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中小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开出的一剂‘良方’,同时也充分表明商业汇票不是取消的问题,而是要更好地通过创新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肖小和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这一措施有利于盘活现有一部分票据承兑和贴现存量,激活释放服务中小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对于推动票据市场发展,进一步通过供应链票据融资及应收账款票据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及中小企业起到重要作用。
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受疫情冲击,当前小微企业正成为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王青认为,11条措施进一步聚集两个关键点,一是“落实尽职免责要求”;二是“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前者解决“不敢贷”问题,后者解决“不能贷”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有4000多家,资产总额约占到整个银行体系的四分之一,是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中小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由于中小银行自身管理能力和经营实力有限,特别是其客户群体有一定特殊性,中小银行资本紧张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中小银行受冲击较明显,中小银行也在积极寻求资本补充的渠道。
对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强调,要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11条措施的第二条也指出,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从一季度数据看,城商行、农商行的不良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三者分别为2.45%、4.09%和1.91%;同期,城商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较低,且相比去年年底也有下滑趋势。
兴业宏观分析师陈昊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从2018年开始,监管部门就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此前惠及的机构主要为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随着疫情对银行资产质量冲击的体现,未来中小银行不良贷款暴露压力增加,补充资本的急迫性也有所上升。因此,现在要强调补充银行资本这方面内容。
“未来的方案大致有四种方法来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陈昊谈到,一是通过留存收益来补充资本;二是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三是通过地方财政以及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甚至国企注资来补充资本;四是欢迎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入股中小银行来补充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5月27日,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的范畴。取消发行人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的要求;将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的要求调整为“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取消发行人外部信用等级AAA级的要求。
陈昊表示,取消上述限制使得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中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扩充了中小银行这些资本补充工具的投资者范畴,也便利了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的发行。
下一阶段金融业改革开放全景图展开
除小微企业、中小银行等要点外,11条措施还涵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金融消费者保护等领域。
王青表示,在资本市场方面,主要是创业板和股转系统改革,即通过推进注册制实施,加快新三板改革,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方式融资。这一方面有助于激活股市融资功能;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控制宏观杠杆率。
“最新发布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前期已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推出的时机成熟。例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等此前都已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了大量意见。”民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在连平看来,11条措施中还有一个要点就是金融方面的对外开放,涉及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如何更好地便利外国政府等相关机构从事在华债券业务、扩大外资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等。未来,金融对外开放的新的重要领域将会进一步得到拓展。他认为,这些措施的出台会有助于推动新的金融开放能更好地落到实处,也能加快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开放步伐。
另外,11条措施还包括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等内容,强调规范行业发展,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两会期间就宣布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反应速度快、力度大,既布局全面,直击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又着眼长远,展开了下一阶段金融业改革开放全景图。
“下半年的各项改革任务更加艰巨。这次集中宣布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涉及商业银行、资本市场、金融工具、金融中介等多方面,既是对中央工作部署的落实,也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在疫情冲击下行稳致远。”解运亮表示。
责任编辑:潘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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