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消息,黔东南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因在销售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及为投保人办理提前结清贷款相关事宜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万元。
此外,相关责任人罗隆森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在向客户销售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及为其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事宜过程中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1万元;陈小军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中心支公司在向客户销售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及为其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事宜过程中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1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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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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