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阴银行因违反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等七项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罚款198.8万元。
据罚单,江阴银行这“七宗罪”分别为: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统计业务管理规定;违反货币金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征信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国库业务管理规定。
时任该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黄某峰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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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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