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6月28日消息,烟台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因存在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贷款业务检查不尽职的行为,被处罚款6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宫大庆因对机构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负有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徐培龙因对机构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贷款业务检查不尽职负有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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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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