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年12月2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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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对“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中首期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盛”)“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12月30日已将“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87,414,481.75元(含利息)转入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开立的银行账户。公司及潍坊凯盛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99.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3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39,73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于2023年12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12,130,849.06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7,869,150.9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3)第007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二、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前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审批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经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建设“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和“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2022 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99.65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与延期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

  注1:公司曾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将“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山东省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建设要求趋于严格,行政许可手续办理周期延长。同时,基于国内外客户对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产品提出更多的技术指标要求,公司需进一步优化产品生产工艺。因此,公司将“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间,公司将紧密对接行政审批机关,积极推进该项目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持续推进涉及该项目的工艺技术优化与自动化、智能化升级等工作,以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为了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推进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 “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凯盛新材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南证券对凯盛新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2月27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民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审批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9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2月27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资金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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