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多伦路,半部民国史”,
在充满海派风情的
多伦路历史风貌保护区
季某买下了一幢
上世纪20年代的小楼
为了修葺一新,
他找到了装修工人姜某某
两人一个“拍脑袋”,一个“拍胸脯”
未经批准便开始“野蛮装修”
四个月后,隔壁邻居发现
自家房屋变成了
随时可能坍塌的“危房”……
能不能帮我弄个地下室?
开挖!
姜某某从事房屋装修二十多年,2023年1月,季某上门找他帮忙改造房屋,并提出能不能弄出一个地下室做酒窖。姜某某满口答应,表示自己有专业资质,之前帮别人挖过地下室,没有问题。实际上,姜某某只有电焊操作证,没有其他任何建筑方面的资质,全凭多年的施工经验和金钱诱惑下一颗铤而走险的心。
2023年6月,房屋改造开始施工。为了掩人耳目,季某提议施工时锁上大门,外围拉上绿布遮挡,甚至在地下室的入口处盖上木板。就这样,他们瞒着所有人将小楼的下面一点点掏空。
挖自己的家
让别人无家可归?
由于噪音扰民和未办理报备审批,城管部门多次登门,告知要合法合规装修,及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季某嫌申报流程繁琐复杂,费用过高,怀着侥幸的心理一拖再拖,认为大不了事后去交点罚款。其实,季某已经不是第一次私挖地下室了,2020年曾因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被处以2万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
随着工程不断推进,房屋里出现了一定的沉降、渗水等问题,两人试图用钢管和混凝土来加固墙体,却似乎于事无补。到了2023年10月,房屋内12处墙体、支柱、楼盖都已被拆除,地下室也挖到了2.8米深。由于这一排连体建筑共用墙体,左右邻居逐渐发现,家里的门窗关不了了,墙体也裂开了,地面也开始倾斜。邻居们赶紧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改造工程这才停了下来。
经过专业勘测,房屋破坏程度等级评定为5级,随时有坍塌的危险,街道紧急对左右相邻楼栋的住户进行了疏散,安排住进了附近的旅馆里,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7万余元。
季某伙同姜某某在改造房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虹口区检察院分别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经审理,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对二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禁止姜某某在6个月内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同时,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向负有执法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面查处违法行为,责令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恢复原状。
检察官提醒
装饰装修事关建筑安全,不仅要满足自己美好新家的愿望,更要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定。装修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装修企业进行设计和施工,共同守护好人民城市的安全韧性。
作者 | 陈姝楠 胡玮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