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检察院检察官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一起现场办案,研究前圩河整治方案。
11月12日,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该县白塔埠镇前圩河畔,就前圩河环境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眼前河道内绿水盈盈,岸边植被色彩斑斓,一片秋意盎然。附近村民对检察官说:“现在环境这么好,我们的心情也舒畅多了。”
但一年前,前圩河还是另一番景象。河里藻类疯长,河水泛黑,异味严重,周边群众苦不堪言。变化,从检察机关办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开始。2022年2月,公安机关发现白塔埠镇某小区住户自2021年以来网购了大量显影粉、定影粉等化学制剂。民警上门检查发现,初某等3人在房间里冲洗胶片,将冲洗的废液直接倒入马桶。经检测,马桶排放的危险废物中含有毒有害的银离子,且严重超标。同年9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初某等3人移送东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外面臭气熏天,都不好开窗户,严重影响我们生活。”“有风的时候更难受,满大街都是臭味。”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到白塔埠镇走访,前圩河周边居民纷纷“吐槽”。经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因从事相关检测工作需要,初某带领汪某、刘某在出租屋内冲洗胶片,废显影液和清洗废液通过马桶被排走,流入仅一街之隔的前圩河。经专家评估,初某等人的违法倾倒行为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价值29万余元。
按照江苏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规定,2022年12月,东海县检察院以初某、汪某、刘某涉嫌污染环境罪向灌南县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提起刑事诉讼,并对初某等3人及其所属山东某检验检测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8月,灌南县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初某等3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判令初某等3人连同其所属公司支付29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
案件办结后,修复被污染的前圩河成为检察官思考的首要问题。白塔埠镇包括前圩河在内共有4条河流。近年来,因水系封闭,加上枯水期影响,前圩河逐渐成为一潭死水。为推动前圩河环境治理,检察机关与法院、生态环境部门、属地政府积极沟通,将该案生态损害赔偿金全部用于前圩河生态环境修复项目。
2023年10月,在东海县政府、东海县检察院、灌南县法院合力推动下,白塔埠镇活水环城项目全面启动。2023年12月底,前圩河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竣工。河上建起泵站,通过水泵带动,河水流动循环。今年5月,白塔埠镇4条环城河上都响起水泵工作的声音。更多水资源被引入该镇,活水绕城而过,形成一个集生态、环保、防洪、景观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活水景观带。
(孙鑫鑫 王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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