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德皓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全票审议通过,无存在异议的情况。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均不在德皓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俊,201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丽燕,2022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6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为53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与上期增加5.26%。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3万元,与上期增加30.0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为公司服务年限为两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3年度,容诚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德皓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容诚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容诚、北京德皓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北京德皓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28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由董事长HONGBO YAO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拟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28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灿灿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11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一天,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珠海市联港工业区大林山片区东成路南1号珠海惠威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的情况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A栋1101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况飞帆
电话:0755-26904655
电子邮箱:zqb@hivi.com
传真:0755-269046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智慧广场A栋1101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3
6、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8”,投票简称为“惠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相关提案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二、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以下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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