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5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11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提案2、3、4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施驰、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应回避表决。
提案5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梁晶
联系电话:0755-26010680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2)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0”,投票简称为“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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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有效期:股东大会当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4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1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货币资金的状况及未来发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477,079.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913,896.67元。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91,953,526.5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824,578.9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1,824,578.90元。
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的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620,493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62%,占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4%,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施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与深圳玑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施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确保公司经营利润,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下述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公司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合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4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1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喻召福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货币资金的状况及未来发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477,079.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913,896.67元。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91,953,526.5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824,578.9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1,824,578.90元。
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的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620,493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62%,占公司合并报表当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54%,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关联监事喻召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本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监事喻召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关联监事喻召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与深圳玑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关联租赁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具有必要性。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评判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4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资金成本费用,公司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存款、贷款、综合授信等金融业务。公司于2024年度与创维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就双方的合作原则、服务内容及定价、交易限额、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界定及争议的解决途径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有效期为三年。该协议经公司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执行至今。
结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未来业务发展、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预计2025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2025年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15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预计2025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预计2025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创维财务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与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13]第446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9月5日取得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1楼。
3、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7H244030001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4891X5
5、法定代表人:顾铿
6、注册资本:122,345万元人民币,股东构成: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比81.736%;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15,267万元,资本公积4,733万元),占比12.479%;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7,078万元,资本公积2,922万元),占比5.785%。
7、经营范围: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截至2024年10月31日,创维财务公司总资产942,696.84万元,2024年1-10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3,604.66万元,利润总额7,799.30万元,净利润5,847.06万元(未经审计)。
9、创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创维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履约能力良好。创维财务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5年度金融业务额度预计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预计2025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方案期间的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如下:
1、预计2025年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15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预计2025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贷款额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预计2025年创维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已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可靠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10月31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创维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49,972.46万元,贷款余额为3,521.78万元。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与创维财务公司已发生存、贷等金融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3,681.55万元、利息支出71.95万元以及手续费支出26.16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我们审阅了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材料,认为:公司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业务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资金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5年度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4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简称“创维数字”、“公司”、“本公司”)在分析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5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议案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以下关联方: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科技园”)、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电器”)、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光电科技”)、创维集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智能科技”)、创维空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安徽空调”)、创维视芯电子(宜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宜春电子”)、创维云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福建云科技”)、广东创益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创益”)、广州创维精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创维精勤”)、江苏迅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迅维电子”)、灵犀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犀技术”)、南京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创维平显”)、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龙”)、内蒙古创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智能科技”)、陕西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新能源”)、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时达”)、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光伏”)、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无线”)、深圳创维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智能科技”)、深圳开沃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沃汽车”)、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彩物流”)、深圳市创维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电器”)、深圳市酷开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开软件”)、深圳市酷开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开智能系统”)、武汉创维平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创维平面”)、Metz Consumer Electronics GmbH(以下简称“Metz”)、SKY INVESTMENTS AFRICA LTD、SKY TV Holdings LTD、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湃科技”)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购买或销售原材料和产品、接受或提供劳务等。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子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议案的子议案一《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48,530.00万元;子议案二《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与深圳玑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0,162.00万元。根据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等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应对此议案的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2、与深圳小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三)2024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信息
1、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注册资本:人民币185,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从事信息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业务;一般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不含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营商品);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经纪;以旧换新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电子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医疗用品及器材(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害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百货、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金银珠宝首饰、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建筑材料、工艺礼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卫生洁具、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的零售及批发贸易。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与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标清晰度电视(SDTV)、投影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示)、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综合业务数字网络(ISDN)系统及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氮化镓、砷化镓新型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新技术及设备;生产经营移动通信系统手机;从事物业管理和南山区科技园创维大厦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南创维大厦A座13-16楼(仅限办公);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3,193,858.9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14,798.40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389,027.3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5,946.19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RGB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0.82%股份。
2、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林劲;注册资本:人民币183,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从事高清晰度电视、数字彩色电视机、大屏幕彩色投影电视、等离子电视、高画质激光视盘、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器材、通讯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商务、电子网络技术、上网终端设备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研究业务,并从事校园、社区网络化建设的研究业务。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实业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家用电器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五金建材、钢材、装修装饰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有毒、危险化学品)、汽车、汽车零部件的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物业租赁、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停车场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2-24层;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1,499,610.7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98,470.09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5,565.5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8,873.81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3、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林卫平;注册资本人民币29,246.152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广告业务;软件销售;企业信息咨询;会议展览策划;仓储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面显示器及显示屏)、可兼容数字彩色电视机、高清晰度电视;从事创维工业园停车场经营;餐饮服务(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事项经营);酒类批发;经营清吧、水吧、酒吧;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水果销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零售;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1号路8号创维创新谷2#楼B0919;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229,978.9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6,599.48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4,807.3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263.66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的下属企业。
4、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启楠;注册资本:人民币19,950万元;主营业务:家用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创维电器(南京)工业园;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487,373.9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1,701.58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90,985.3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7,623.28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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