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近日,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赎回,并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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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签署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理财产品购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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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签署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五、公告日前12个月内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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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金额共计12,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六、备查文件
1、《银行理财申购回单》
2、《银行理财赎回回单》
3、《招银理财招赢日日金13号现金管理类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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