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网络安全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年 第2号)《关于发布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第一批)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告2018年第12号),现将由具备资格的机构按照《网络关键设备安全通用要求》(GB400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经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第18批)予以公布。
网络关键设备安全检测结果(第18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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