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新金监复〔2024〕223号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园春支行更名的请示》(乌行发〔2024〕40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将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园春支行名称变更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西街支行”。
二、你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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