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支持中小食品经营主体多种业态混合经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针对该市中小便利店兼营热食类简单制售食品的实际需求,经过多次实地调研,进一步细化标准,于10月8日在国内首次明确提出食品销售经营者从事热食类简单制售审查设备设施标准优化措施。优化措施出台一个多月以来,哈尔滨市已为20余家兼营热食类简单制售的中小食品经营主体核发许可证。
据悉,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别是《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出台优化措施。
优化措施针对的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中兼营热食类食品简单制售的中小食品便利店、食杂店、超市等。优化经营项目品种包括包子、粥、豆浆等预包装食品(或成品)、休闲小食(鸡肉串、肉夹馍、牛肉馅饼、奥尔良鸡腿、鸡肉卷饼、小丸子等预包装食品)、煮玉米、煮茶叶蛋、关东煮、烤肠、烤地瓜等。
优化措施按照热食类简单制售食品安全风险的高低,分类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措施。
包子、粥、豆浆(预包装食品或成品)、休闲小食等食品不需要进行清洗等前处理,简单加热或复热至适合温度即可销售,食品安全风险较低。对于此类热食类食品简单制售,优化措施明确经营者只需具备操作台、冷藏冷冻柜、微波炉或蒸包机等设备设施的审查标准。
煮玉米、煮茶叶蛋、关东煮、烤肠、烤地瓜等食品需要进行清洗等简单前处理后,采用蒸、煮、微波等方式至可食用。对于此类热食类食品简单制售,优化措施明确,在具备第一类设备设施基础上,增加水池设施审查标准。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将优化措施列入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举措30条和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该市中小食品经营主体纷纷表示,优化措施解决了兼营热食类简单制售设备设施无明确标准可循的难题,能够帮助中小食品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郝 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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