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电力新闻网
中国能源新闻网讯(记者邱燕超)11月15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湖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湖北省正式拉开农村风电开发建设的序幕。
根据《方案》,湖北省将在“十四五”期间,选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域农村地区,策划一批环境友好、集约用地的风电项目。2024年,全省将安排约100万千瓦的乡村风电建设规模,并因地制宜选择100个村作为先行试点。每个地市(含恩施自治州)可申报一个试点县(市、区),原则上建设规模不超过7万千瓦,布点6-9个行政村;省直管市不超过3万千瓦,布点3-5个行政村。天门市的乡村风电项目则纳入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不再单独申报。
《方案》强调,风电开发需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同时,鼓励采用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提高安全防护要求,积极融入乡村风貌。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湖北省将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通过“村企合作”模式,项目所在村集体可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收益,每个行政村年分配收益不少于5万元、不超过10万元,用于改善农村能源结构、面貌等。
责任编辑:沈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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