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民政微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新时代新征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老年人民生服务改善作为重点工作,聚焦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等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进一步细分领域、市场、层级和资源,锚定重点目标人群精准施策,完善照护服务标准,明确关键服务内容。首先,发挥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根据老年人失能等级、失能类型、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明确照护服务对象,将农村失能失智等老年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其次,细化照护服务标准。以重度、中度、轻度不同失能等级,疾病、伤残、失智等不同类型,低保、低收入、特困等不同经济水平,对失能老年人进行综合归类。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开展照护需求调查,对每类失能老年人制定针对性强、精细度高的照护服务标准,形成全国照护服务规范;强化部门间工作协同及信息共享,避免重复评估。再次,加大中央层面对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障的统筹力度,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经费支出职责,进一步强化对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支持。最后,加强照护服务监管考评,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
进一步织密织牢照护服务体系,保障农村老年群体能够得到基本的照护服务。一是在“十五五”期间,推动照护资源下沉。由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医保、卫健等部门,进一步整合照护资源,明确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在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中的功能定位,确保照护资源向乡(镇)、村庄下沉。升级改造乡镇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依照补短板、强基层的原则,在“十五五”期间建设一批乡镇护理院,为农村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护理、基本诊疗、康复训练等服务。合理布局改造乡村闲置校舍、厂房、仓库、农家大院等,建设一批集助餐、护理为一体的农村养老服务(站)点,在此基础上力争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专职护士,负责提供上门护理服务。二是夯实居家照护基础地位。各类政策、资源应向居家照护倾斜。加大农村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喘息服务、巡视探访等政策力度,推进助餐、助医、助急等服务进村入户,强化家庭照护者能力培训和技能辅导。加大对居家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经济支持,统筹推进社区、机构将照护服务延伸至村户。三是推进医养照护深度融合。民政、医保、卫健等部门应强化协调联动,打通政策堵点。鼓励养老机构配套完善医疗护理功能,将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名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完善护理院医保纳入、等级评审等政策支持;促进医疗、养老机构开展签约合作,灵活配置设施设备、服务项目、专业人员等资源。
来源:《中国社会报》
作者:张民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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