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根据最新规定,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全面落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标准,营造安全、规范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销售单位进销台账登记情况,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修改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车辆信息是否与车辆合格证保持一致性,3C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拼改装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各项新标准要求及时传达至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确保销售单位知晓明白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和充电器。督促经营门店严格落实总局76号令,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提高相关人员对电动自行车标准和法规的了解,为企业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太原市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严厉打击违法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来源: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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