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由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联合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生态环境监测绿色低碳实验室评价技术要求》(T/SZAEM0002—2024)(以下简称《绿色低碳实验室团标》)、《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检测项目》(T/SZAEM0003—2024)(以下简称《检测项目碳足迹团标》)正式对外发布实施,为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检测项目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提供标准化指引。
近年来,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新时代监测事业发展主线,积极探索生态环境监测绿色低碳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和生态环境监测过程碳足迹评价方法,大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绿色低碳实验室团标》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绿色低碳实验室的评价原则、基本规定、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评价内容包括管理与规划、能源、资源、环境排放和绩效5个方面。针对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特点,创新性提出实验室试剂、耗材、污染物排放控制、温室气体管理等特色指标,为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实现绿色低碳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标准指引。
依据《绿色低碳实验室团标》,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着力建设绿色低碳实验室,重点实施“1+2+3”项举措,“1”为建立实验室绿色低碳管理制度;“2”为建立2个体系—实验室能源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3”为实施3项改造—实验室节能节水改造、实验室通风系统节能智能监控技术改造和实验室能源和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后可降低实验室能耗和废弃物排放,提升实验室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检测项目碳足迹团标》规定了检测项目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功能单位、系统边界、取舍准则、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与计算、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该标准首创提出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碳足迹评价方法标准,填补了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碳标识空白,同时也为其他领域实验室检测项目碳足迹测算评价提供了参考借鉴。依据《检测项目碳足迹团标》,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实施检测项目碳足迹核算和检测报告碳标识,通过数据赋能,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变。
目前,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完成检测项目碳足迹核算和绿色低碳实验室各项创建工作。下一步,经专业机构评审后,取得检测报告碳足迹证书和绿色低碳实验室称号,示范引领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为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可持续发展的新质生产力,助力深圳市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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