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颖)日前,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18项具体举措,持续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根据《实施意见》,江西将依法对无船舶证书、无船名号、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包括大马力快艇)进行集中清理。加强农民自用船舶管理,由乡镇政府统一界定用途、登记备案、核定船名、标识管理,做到与“三无”船舶有效区分。
在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就业创业服务力度,加强退捕渔民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和跟踪服务,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全面纳入当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主动对接社会用工需求,做到应帮尽帮。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力度,对有劳动能力且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退捕渔民,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设立公益性岗位进行吸纳就业或通过将退捕渔民择优转化为执法辅助力量、开设特色岗位等方式提供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同时,强化大水面生态渔业保护利用,合理发展生态渔业,防止一刀切、不加区分地禁止所有渔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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