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劳动午报
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近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关于作废小客车指标的通告。根据通告,付某良、高某宝因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
据悉,付某良与高某宝系朋友关系,双方签订《北京小客车指标转让协议》,约定将付某良的小客车指标租给高某宝使用,之后付某良与高某宝因返还小客车指标问题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按照相关规定,案涉小客车相关指标由市交通委宣布作废、三年内不予受理两人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在审理本案证据材料时发现,高某宝仅在2021-2022年间就有高达82次交通违章记录,并在与付某良因指标归还问题产生纠纷后,持续故意违章,损害对方的权益。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明确,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
近年来, 本市持续开展小客车指标违规租售治理,2024年已累计查实11起违规租售小客车指标案件,作废小客车指标11个。市交通委提醒广大市民,以任何形式买卖、出租承租、出借借用小客车指标的行为均涉嫌违规,不抱侥幸心理,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相关宣传或承诺,以免遭受财产损失、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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