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是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每周五例行的“创业贷款专项执行活动日”。新华区检察院检察官受法院邀请,到现场与执行法官沟通相关案件情况,开展现场监督。
“想创业,资金不够怎么办?以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即可享受用于支持创业或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近年来,创业担保贷款纠纷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呈多发态势……”据检察官介绍,新华区法院“创业贷款专项执行活动日”的创立还得从一起案件说起。
2023年3月6日,平顶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向新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某民事判决书。3月7日,新华区法院向姬某、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将姬某、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日,新华区法院对姬某、王某进行证券、银行、网络相关账户资金查询。3月14日,新华区法院对姬某、王某进行车辆、税务、民政、工商、公积金、不动产相关查询。7月3日,新华区法院发放执行款物,平顶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收到执行款17万余元。
新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新华区法院在执行平顶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与姬某、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存在未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未及时删除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新华区检察院监督新华区法院及时纠正问题,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随后,办案检察官查询平顶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发放贷款台账、逾期代偿台账,调取法院2016年以来涉及创业贷款担保诉讼案卷,发现平顶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存在不依法起诉、撤诉后不继续追偿、判决(调解)后不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存在执行文书未依法送达、有财产可执行而未依法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问题。
2023年12月,新华区检察院邀请新华区法院、平顶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召开“开展创贷监督,保障资金安全”联席会议,在贷后管理、到期回收、逾期代偿、执行监督配合等方面达成共识,与新华区法院会签《保障创业资金安全十条意见》,加强协作配合,创立“创业贷款专项执行活动日”,明确由检察机关对涉创业担保贷款案件开展常态化执行监督。
今年以来,新华区检察院探索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该模型与法院裁判数据、法院执行数据、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还款数据进行碰撞对比,发现法院执行违法线索26件、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贷后追偿权行使不到位线索47件,分别向新华区法院、平顶山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发出检察建议。目前,相关案件已执行回款300余万元。
(马琰 马帅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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