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京晨报
近日,交警三大队民警将郭某送至南京市拘留所实施十五日拘留。事情源于8月28日18时许,郭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在升州路被查获。在后期调查中,民警还发现,郭某在2019年5月和2023年12月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在外地被两次查获,并被处罚款和拘留。郭某称,目前正在进行驾照的学习,但是没有取得驾驶证。自己比较喜欢开车,所以不顾无证的事实,一再违法上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于郭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并拘留十五日。
近日,交警五大队民警进行秩序整治时,查到一辆无牌助力车。经过进一步检查,交警发现驾驶员并未取得摩托车技师证,车辆是自行购买,并未到交管部门登记上牌,这次驾车出门办事被查,他也因此受到了严惩。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朱婷婷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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