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1年转第三者60万妻子状告小三#法院判决:全部返还!】据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原告阿花(妻子)与小明(丈夫)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9年登记结婚。2020年5月—2021年6月期间,小明与被告阿珠建立了婚外男女朋友关系。在此期间,小明(丈夫)未经原告同意,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账号转账的方式给被告阿珠转账共计60万元。原告认为,丈夫私自向被告转账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请求法院确认丈夫对被告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返还所有赠与财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丈夫小明在其与原告阿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被告阿珠建立婚外男女朋友关系,并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该赠与行为既违背了公序良俗,也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因此丈夫小明对被告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因此取得的赠与财产无合法依据,应当予以返还,故判决被告返还原告60万元。@大众新闻-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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