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荔枝新闻
【#已拆封产品可以7天无理由退换吗#】近日,江苏的李女士向当地消保委投诉称,她网购了一个电动打蒜器,收货后,在未加蒜的情况下,插电调试了一下,感觉动力不行,当天便申请退货退款。商家以已打开使用过为由,拒绝退货退款。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本案中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仅插电调试并未进行实际使用,也未造成商品价值贬损,应认定属于"商品完好",商家接受调解后同意退货退款。江苏省消保委提醒,定制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激活后造成商品价值明显贬损的商品、盲盒类商品一般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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