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15项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帮扶、资金项目激励、科技创新支撑,培育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助推美丽新宁夏建设。
《若干措施》是宁夏生态环境领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和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若干措施》包括加大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补助支持、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改革试点、支持涉危险废物高值化利用处置产业发展、支持推动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等15项措施。
其中,在深化改革创新引领绿色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明确,通过大力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大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补助支持、鼓励提高新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改革试点、支持涉危险废物高值化利用处置产业发展、统筹调控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推动、支持推动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等7项措施,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大规模消纳,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超前布局新型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新工艺、新装备应用项目落地,服务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国家发展战略直接相关重点项目、自治区“六新”重点项目等,科技赋能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推进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强化跟进环境监管,以改革创新引领绿色发展。
宁夏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工作基础薄弱,与国家要求、与人民群众对全面建设美丽新宁夏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若干措施》突出问题导向,提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服务指导、依法有序解决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申报调整经营许可证废物代码、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等4项措施,有效保证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为合法合规、可查询追溯,科学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历史遗留问题,帮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调整经营许可废物类别,以完善信息化手段加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环境统一监管,促进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固体废物领域环境问题。
在精准管控、严防环境风险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规范化环境管理服务指导、加强医疗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管理、统筹规划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等4项措施,精准管控各类危险废物,避免发生违规利用、处置和非法排放、倾倒等行为,加强全区危险废物产生类别、数量和处置能力匹配情况分析研判,统筹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及时补齐处置能力短板,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按照《若干措施》,宁夏还配套制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能力或资格核实指引》《自治区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自治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管理实施方案》3个制度性文件,有效帮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企业依法核实利用单位能力和资格,拓宽危险废物利用途径,提高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效能,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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