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惜纯)今年1月,新修订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正式实施,这是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施行16年来首次重大修订。新标准大幅度提高了申报门槛,一批规模较小的经营者集中不再需要申报。今年以来(截至9月30日),申报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94件,同比下降15.77%。在多方有力举措下,企业投资并购效率大幅提升。
这是10月11日,《中国质量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举办的“深化改革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并购监管体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以高水平监管执法为主线,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落地,显著降低了经营主体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性成本,切实有效服务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释放新申报标准带来的政策红利,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进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思路,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文件资料,切实降低企业申报负担。记者从会上获悉,新的简易案件申报材料要求已于9月发布,10月12日正式上线施行。通过“简”信息“减”材料,有利于降低经营主体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时间和资金成本。
市场监管部门还着力提升审查效率,提振经营主体投资信心。此次发布会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502件,审结455件,平均受理时间18.9天,平均审结时间26.2天,其中简易案件平均受理时间16.4天,平均审结时间17.3天,审查效率在全球主要司法辖区中名列前茅。
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统一监管执法程序、标准和尺度,推动形成框架完整、层次清晰、规则完备、科学高效的竞争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据统计,2022年8月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审结经营者集中审查案件1501件,平均审结时间为24.11天。其中,涉国有企业参与集中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为25.42天;涉民营企业参与集中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为24.72天;涉外资企业参与集中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为22.53天,涉及美国企业参与集中案件平均审结时间为20.52天。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在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5省份开展经营者集中试点委托审查工作,目前取得积极成效。徐乐夫介绍称,两年多来,共委托5个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申报854件,委托案件占同期全部简易案件的比例达到57.74%,委托地方审查效率、标准与市场监管总局基本保持一致。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以改革思维,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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