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分别接到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奇技术”)以及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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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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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锐奇技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应坚先生为锐奇技术的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与锐奇技术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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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中若各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2、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份质押系公司控股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应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 (包含前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锐奇技术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6,6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1.34%,占公司总股本的6.07%;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前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为61,0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1.80%,占公司总股本的13.91%。应坚先生及锐奇技术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坚先生及锐奇技术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应坚先生及锐奇技术的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及质押资料。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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