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除董事金辛海先生以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金辛海先生因被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2024年9月12日,公司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公司董事、原副总经理金辛海先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以及业务流程,公司的日常经营受单个人的影响相对有限,公司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能按照有关计划开展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金辛海先生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并提名了新的董事人选,公司目前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最低人数,可达到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的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审议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事项,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以及决议生效。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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