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湘金复〔2024〕201号
长沙银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刘艳同志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长行〔2024〕160号)收悉。经审核,核准刘艳长沙银行湘潭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请你行于3个月内将其任职文件抄送我局。
湖南金融监管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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