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9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14:0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00人,代表股份720,222,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1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84,918,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2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3人,代表股份235,303,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3人,代表股份235,303,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3人,代表股份235,303,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34%。
2、公司董监高均出席本次股东会。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718,715,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8%;反对1,282,3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80%;弃权2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796,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97%;反对1,282,3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450%;弃权2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54%。
2.00 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717,50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29%;反对2,544,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3%;弃权17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2,587,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58%;反对2,544,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15%;弃权17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6%。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4-078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核心管理人员
和技术人才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8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度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5年3月16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2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2022年3月15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1,366,120股公司回购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2022-018)。
2、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2022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6日)、锁定期为12个月(2022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自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内,本计划不得出售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的前提下分两批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
本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83,0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其中本计划第一批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处置并归属给员工,第二批尚未卖出。截止目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未出现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10%以上以及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2025年3月16日)前,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第二批归属股票卖出的时间和数量或其他处置安排等,并进行相关权益分配和清算等工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计划锁定期满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出售当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标的股票。
4、若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则本计划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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