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邦彦技术
股票代码:68813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2层E3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红花园社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11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2501/2508共享办公区A2-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邦彦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邦彦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法定代表人:左丁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6118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经营期限:1999年08月25日至2049年08月25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二)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2层E3区
法定代表人:李守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7666261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工商审批机构批准的其他创业投资业务。
经营期限:2011-06-28 至 2024-06-28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晨、宜昌盛合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三)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红花园社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1101
执行合伙事务人: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5CMC8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经营期限:2018-05-25 至 2026-05-25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余恒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四)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2501/2508共享办公区A2-01(A)
法定代表人:曹旭光
注册资本:48,6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9217112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宝铖投资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汇元亨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威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尚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新嘉轩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荣恒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合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160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深创投、红土生物、南山红土及广东红土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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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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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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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创投在上市公司中新赛克(002912)、明阳电气(301291)、长青科技(001324)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邦彦技术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将由5.792170%下降为4.999999%,不再是邦彦技术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9月9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5,884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792171%。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若出现减持比例、减持数量不符的情况,为送股、回购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邦彦技术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4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4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24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4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8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22,252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22,252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2日签发的《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56,301股,并于2022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152,225,20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8,890,9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334,26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系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跟投获配股份,股份数量合计为1,522,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522,252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9月2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国信资本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22,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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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 2024-049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
的权益变动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生物”)、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投”)和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山红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将由5.792170%下降为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创投、红土生物、红土创投、南山红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场5201
法定代表人:左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红土生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2层E3区
法定代表人:李守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晨、宜昌盛合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融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红花园社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1101
执行合伙事务人: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余恒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广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2501/2508共享办公区A2-01(A)
法定代表人:曹旭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宝铖投资有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汇元亨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威虎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尚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新嘉轩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荣恒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合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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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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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深创投、红土生物、红土创投、南山红土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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