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被监管叫停且已沉寂多年的“首月0元”“首月1元”,又以“首月0.6元”的方式悄然归来;监管一再要求杜绝的返佣,却仍以发送“会员福利”的方式存在;官网显示合作的保险公司已到期,消费者却仍可以正常下单购买相关保险公司的产品……
近年来,监管接连针对互联网保险、短期健康险、保险销售全流程发文规范,行业内涉嫌违规的情况基本有所收敛。但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星火保疑似与监管的明文规定背道而驰,且狂飙不止。
一旦违规火苗渐燃渐旺,对消费者、保险公司都会造成伤害,这一点目前已在部分消费者身上得到了验证。“本以为月月几毛钱,结果次月却扣款几十元……”近日,有消费者对记者表示,在星火保买保险,感觉踩了坑、上了当。
首月优惠、投保后可以收到“会员福利”,星火保看上去明明是在为消费者降低保费门槛送福利,却缘何成了“一地鸡毛”?
“远离保险”竟因星火保而起?
“大病可能生不了,但小病肯定会有吧?”由于保险是分散风险的有效方式之一,家住河北省的吴冠(化名)抱着让自己有份保险保障的心理,今年5月通过星火保买了份几毛钱的保险,但吴冠告诉记者,6月、7月、8月每个月都会被扣款数十元甚至上百元,扣款的保险还不止一款。
这让她觉得买保险被骗了,产生了退保的心理。
通过吴冠提供的截图信息显示,其投保的保险包括百万医疗险和防癌险。“保险购买时花了几毛钱,当时想着几毛钱一个月挺划算,但没想到后续开始出现了两笔不同保险的扣款,分别为61元和83元。”吴冠表示,实际看下来,星火保有诱导购买的嫌疑,相关投保界面一下子跳过去了,当时没反应过来就点了,没有和其解释清楚不同的产品绑在一起卖。
与吴冠一样,通过星火保“一顿操作”购买了保险后,感觉被骗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截至目前,黑猫投诉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平台共有800余条投诉中包含“星火保”,相关消费者反馈的问题包括乱扣费、诱导买保险等。
此外,通过星火保小程序这一销售渠道来看,目前共有超过1000条评分,有不少消费者给出了“很差”的评分。涉及的700多条评论中,有不少消费者给出了类似的评价:“欺骗消费者。”“胡乱扣费,前个月说每月0.7元,第二个月就直接原价,远离保险。”“不建议使用,自从用了后,被骚扰电话打爆了。”
也有用户评论称:“玩文字游戏,首月便宜,后面很贵,一直在忽悠人。退保后经常电话骚扰,每次等重要电话的时候,接起来都是星火保的骚扰电话。退了就是退了,不要再指望我买你家保险!”
“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有号码打来电话推荐买保险,还会发来带来星火保字样的短信链接:‘亲爱的会员,在嘛?您有1个保单待处理,点此查看……’刚开始输入手机号,然后发现要输入身份证,吓得我马上退出来,这是不是新型诈骗?”徐桐(化名)对记者表示,担心自己收到了诈骗链接,所以没敢点击下一步。
公开信息显示,星火保具有保险中介牌照,为正规的保险机构。其是安行天下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行天下保险经纪”)旗下的交互式保险咨询服务平台品牌。记者通过星火保了解到,该平台在小程序在售的产品包括百万医疗险、重疾险等。
无独有偶,记者在星火保平台浏览完相关保险信息后,随后收到了一条类似于上述消费者提及的信息:“系统提示您看过的健康保障还未完善,建议今日24点前确认。”该条信息中显示有星火保字样,同时附带有投保链接。
“首月X元”藏隐患?
“每天低至5毛钱的投入,能让您生病后看病不愁钱,避免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记者通过点击上述链接发现,相关界面展示有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安享E生百万医疗险。价格显示为0.6元/月,并标注了原价需要30元/月的信息。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便可“加入保障”。
点击“加入保障”后,系统自动弹出弹窗,信息包括“投保须知”“免责声明”“健康告知”,当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所有内容”后,便直接跳转到了支付界面。
在支付过程中,支付界面显示费用为0.6元,收款方为安行天下保险经纪。
“零首付”式营销并不新鲜,在2020年,这一营销遭到了通报批评。“首月0元”“首月0.1元”“限时特惠,首月立减X元”的背后,有保险机构将全年应交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消费者虽享受了首月优惠但并未得到保费优惠;也有保险机构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对照费率表来看,上述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安享E生百万医疗险,以26—30岁为例,有社保的费率为30元,意味着虽然可以实现首月0.6元,但后续11个月仍为每月30元,累计需要交330.6元保费。不过,对于部分消费者而言,尤其是并不专业的消费者而言,上述推销产品的策略令他们摸不着头脑:以为是几毛钱结果次月却扣款几十元?
“从费率表看,每个月的保费都是30元,但是实际交费时首月只需要交0.6元,确实存在实际交费与保险公司产品备案保费不符的情形。是保险公司还是星火保给消费者折扣对于行为定性很有必要。”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表示,如果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折扣,那就涉嫌违反《保险法》和其他监管规定中禁止的“保险人(或者通过中介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合同以外的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如果是星火保提供,则星火保险违反《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禁止的“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有业内人士对此分析认为,在上述行为中,并不存在保险公司、星火保以外的真正“第三者”,优惠对应的钱大概率是虚假的。即使宣称第三方支付平台给的优惠,由于收款方不是支付平台,其并不代收保费,所以本质上还是属于保险机构变相返佣。而如果优惠背后实际由保险中介或保险公司承担,穿透表象看本质,还是可能涉嫌违法或违规。此外,不论是哪一主体,均不能给予保费优惠。
首月优惠这一做法的目的,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并不难拆解。一是通过分期支付模糊了消费者真实的支出,让消费冲动更强;二是通过续费立减进行一定程度的折扣,再次提升消费者购买欲。
而消费者买保险可以享受首月优惠,实则为一款产品的长期经营埋下“定时炸弹”。李文中表示,进一步来看,这一行为一方面会扰乱市场秩序,引发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也容易让消费者误解为每个月的保费都很低廉,从而购买保险,实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需要关注的是,“每天低至XX”类似宣传曾被监管点名。去年底,金融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有关风险的提示》,在五个维度划定短期健康险业务的经营红线。要求不应使用“保费低至(最低)X元”“每月X元起”“保障高至(最高)X万”等词汇进行不当宣传。
北京商报记者致函安行天下保险经纪采访有关产品销售、界面展示等相关问题,截至发稿,该公司未进行回复。但记者注意到,目前,重新打开上述链接后,在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安享E生百万医疗险销售界面中,“每天低至5毛钱的投入”已更换为“每月投入一顿饭钱”。
误导性宣传扎堆出现?
当支付完太平财险承保的太平安享E生百万医疗险保费,返回此前的投保界面后,还推荐起了其他保险:“买完医疗险,86%的人会完善重疾险。”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还通过另外几位用户实测发现,投保太平财险的保险后,该界面也同样显示有:您的12位好友已完善保障,并附有类似头像的标识。
但其中一位用户表示,自己不仅微信并没有12位好友,其他社交平台也没有超过12位好友,手机号码也并未存储有12位联系人。这不禁令相关用户对这一宣传产生了不解:“12位好友已获取保障,是我的哪12位好友?难不成是噱头?”
业内人士基于上述情况分析认为,如果“您的12位好友已完善保障”指的是一位用户的12位好友已购买对应的保险,这很大可能是虚假宣传,销售误导,严重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一宣传方式可能涉嫌夸大或误导性宣传,可能使消费者误以为自己的好友已经购买了该保险产品并获得了保障,从而增加自己的购买欲望,这种宣传方式可能误导消费者,损害其知情权和选择权。”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
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保险律师李超也表示,如果其所宣传的12位好友并不存在,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而如果其所宣传的12位好友确实为该用户的真实社交软件好友,则可能涉嫌因为超必要限度不当使用个人信息而侵犯消费者隐私。
上述界面中展示的保险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保险”)承保的永诚爱健康惠民重疾险,该界面展示的价格同样为0.6元/月,而原价需要39.1元/月。同样,该笔订单也立减了一笔费用,支付时显示:“开通主动续费,本单立减38.5元。”不止再度进行了首月保费优惠,记者还发现,在销售永诚保险的永诚爱健康惠民重疾险时,不同的渠道会有不同的标准。
从网页端来看,对于“您进入投保流程,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等”提示,仅会进行三秒展示,三秒展示过后,则代表直接确认,而在微信公众号中的投保链接入口,并不会对相关弹窗进行倒计时展示,意味着如果不点击确认,则无法进入后续的投保环节。
除此之外,在公众号一端投保上述保险时,支付前的最后一步也是更为重要的一步,即弹窗确认信息时,会强制要求阅读投保须知以及特别约定,并且在健康告知一栏中,提供了“确认符合”和“暂不符合”的选项,但在网页端,投保须知、特别约定、健康告知三大重要信息只需点击一键“我已阅读并同意所有内容”,在业内人士看来,无疑是从源头上为部分消费者创造了“略过”阅读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记者在投保上述保险的过程中,相关投保界面还会显示“世界500强承保,值得信赖”字样。不过,永诚保险作为一家中小财险公司,是否为世界500强存疑。8月,最新的《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记者并未在榜单中查询到永诚保险。
7月,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指出,保险机构应依法合规宣传保险产品和服务,不向消费者进行欺诈、隐瞒或误导性宣传。如果永诚保险并非世界500强,李文中认为,保险机构这样宣传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要求。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加强合规管理非常重要,应当加强对合作中介机构的管理与要求以满足合规要求。如果中介机构持续存在类似行为,保险公司应当停止与其合作。
合作到期仍能出单?
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既属互联网保险业务,便须符合配套监管政策的要求。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建立官方网站,参照《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设置互联网保险栏目进行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机构之间开展合作的,各保险机构应分别披露合作机构名称、业务合作范围及合作起止时间。
然而,虽然星火保官网披露了与诸多保险公司合作的信息,但根据相关披露信息,太平财险、永诚保险与星火保的合作已经结束。
具体来看,星火保官网中的合作保险公司信息一栏中,显示太平财险的合作业务范围为健康险、意外险,永诚保险的合作业务范围为健康险。其中,太平财险合作开始到结束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2024年5月17日;永诚保险合作的结束时间则已过去半年之久,合作开始到结束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2023年11月15日。
虽然官网披露的合作期限已过,但基于上述投保流程不难发现,记者近期仍可以通过星火保的相关链接投保太平财险、永诚保险两家公司的保险,同时也收到了对应的保险保单。
若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时间过期,通常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合作协议已经终止。“合作时间过期,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之间往往会根据实际业务合作情况考虑是否续签合作协议。”李超表示,在未续签合作协议的情况下,保险经纪公司不能再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展业出单活动。合作协议过期后仍开展业务,属于违反保险监管规定的情况,涉嫌违法代理销售相关保险产品。
在李文中看来,如果真的“过期”(双方没有续签合作协议),那么意味着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控制基本上没有了,消费者通过这样的中介机构购买保险公司的产品在售后遇到问题解决难度增加,也难以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
信息披露是提高市场透明度的重要措施,可以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而言,由于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性很强,市场要求保险公司比其他公司披露更多的信息。早在2018年起就已经施行的《管理办法》明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记者就是否与星火保的合作已到期等相关问题致函采访太平财险以及永诚保险,截至发稿,两家公司未进行回复。
“拼多多”式返现?
提及购物可返现,使用过各大购物App的消费者并不陌生。
有用户回忆,以拼多多为例,购物返现通常指的是通过平台的某些活动或优惠券,用户在完成购物后能够获得一定比例的现金返还。这些返现可以直接用于下一次购物,或者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提现到用户的账户中。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参加促销活动并在满足活动条件后即可获得返现”这一互联网营销思维同样出现在了星火保的保险销售流程中。
在记者投保上述三款保险后,收到了三笔来自星火保的0.1元转账。根据收款详情来看,付款商家为安行天下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付款备注为星火保“会员福利”。“会员福利”的发放并非偶然,记者通过其他两位用户了解到,这两位用户通过星火保投保后,也均收到过星火保发来的“会员福利”。
不同于互联网购物,在互联网保险销售领域,“返现”实则大忌,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频频遭到监管处罚,被明令禁止。
在李文中看来,虽然所谓的“会员福利”金额很小,但仍然涉嫌违反《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所禁止的“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李超也表示,上述情况涉嫌变相返佣,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需口碑论而非唯规模论
“只需点几下,几款保险或升级后的保险就到手了。”根据多位用户反馈来看,星火保的相关链接实际投保下来,一大印象就是“快”。
便捷,理应是互联网保险的必然要求,也是其一大特征,而销售流程如果过于简化,并置监管要求于不顾,收来的可能是差评不断。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营销模式下,部分客户对于产品和保险并未产生深刻的了解,当发现次月保费升高后,退保的心态便随之而来。星火保部分营销对象或旨在吸引的消费者,来自下沉市场,这一群体对保险的理解较为粗浅。如果存在大量的销售误导,一方面,消费者会认为买保险等于“买教训”;另一方面,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口碑的积攒。
有保险科技公司高管对此表示,此前有保险中介平台用类似模式获得了不少客户,但也收到了大规模投诉。监管接连发文规范互联网保险营销以及保险销售全流程后,行业内类似情况基本有所收敛。当前,头部平台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发展路径和获客模式,所以都是中小型中介公司在做。出现上述情况的核心原因还是部分平台的监管合规意识不强。
李文中表示,保险中介机构采用这样的销售方式背后原因可能包括,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主体难免采用违规方式来进行不正当竞争。保险中介机构内部的合规管理不到位。中介机构销售过程中存在类似行为是一种违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也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形象。
互联网保险不仅需要专业化、个性化产品和服务,同时还应该以合规为前提。如果在合规边界游走、试探,将消耗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的信任,影响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和保险行业的长期发展。“目前市场上的保险中介机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业务模式逻辑也各有不同。类似星火保这样的平台,其更多充当了保险产品的引流工具,并未真正起到深度服务保险消费者的作用,反倒容易伤害到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的信任与信心。短期内可能会通过套路的手段获得大量保费,长期必然会损失自身口碑和市场。”李超也表示,这种套路式业务模式,背后的原因依然在于部分保险机构热衷追求短期的保费规模,忽视长期业务质量与声誉口碑,只考虑如何先将客户的保费收进来,不考虑未来是否会产生大量的潜在纠纷。
对于一个秉持长期主义的成熟保险机构来说,互联网电商的流量思维并非不可取,但同时需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比如向消费者进一步充分告知整体保费的缴纳状况等重要信息,避免消费者次月才“后知后觉”,或者后悔自己当时没注意看。李超表示,对于保险中介机构而言,销售保险应该注意合规底线,避免使用监管禁止的套路方式为短期保费规模而做出对行业声誉和口碑非常不利的营销模式,真正深耕保险客户服务能力,用自身专业水平和长期服务赢得消费者。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责任编辑: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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