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医药报
□ 本报记者 殷芝
8月14日,信用广州网站更新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该信息显示,广州姿采化妆品厂(以下简称广州姿采)因存在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共计罚没约14万元,并被责令改正上述行为。
上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10月10日,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标示为广州姿采生产的海圣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批号:PC152212)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防晒剂;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今年5月15日,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标示为广州姿采生产的海圣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批号:PE232208)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上述两批次产品成分均与注册批件的配方不一致,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广州姿采存在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针对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检验报告,广州姿采出具了《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书》,称其未生产过批号为“PC152212” 的海圣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但当今年4月24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到广州姿采进行检验时,广州姿采承认该批次产品是其生产的,并提供了生产记录。鉴于上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共计罚没140886.5元,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的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于8月23日下午根据企查查网站显示的广州姿采电话号码致电联系,电话提示是空号。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近年来,广州姿采的海圣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多次因质量不合格被监管部门“点名”。
2022年10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53号)》显示,标示为广州姿采生产的海圣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标示批号:QA2022030203)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
今年7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26号)》显示,标示为广州姿采生产的海圣美白隔离防晒乳SPF50+PA+++(标示批号:PL082107)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仍为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
企查查网站显示,广州姿采成立于1994年,法定代表人为吴文松,经营范围为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生产等。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