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言
近日,央视财经调查记者暗访发现,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有些厂家、商户在生产枸杞的过程中存在使用焦亚硫酸钠进行“提色增艳”的情况。在甘肃省靖远县,到八月底,用工业硫磺熏制枸杞的行为,每天都在靖远县的几个乡镇上演,白天采摘、下午搭棚、晚上熏制、第二天晾晒。在深夜暗访加工现场时,工业硫磺熏得记者呼吸困难、泪流满面,这样的描述令人惊惧。
加入焦亚硫酸钠或者用硫磺熏制枸杞,为的是把品相不好的枸杞变得好看、保证“品质”。但人食用了“硫超标”枸杞,严重或致肾衰竭。这种看上去“品质”不俗的枸杞,实在是害人之物。
作为枸杞的著名产地,两地都有保护好枸杞产业的意识。央视报道提及,2019年11月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出台实施了高于国标的地方标准,为的是打造更好的青海品牌。甘肃也多年多次出台培育地方枸杞种植加工产业的文件法规,目的也是为了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巩固夯实地方农业的特色产业。这种保护和发展意识带来的好处肉眼可见。靖远枸杞成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海西州“柴达木枸杞”全产业链产值逾百亿元。
产业如此红火,农户或商贩收入水涨船高,按理说,生产环节应该更规范才对,何至于如此利令智昏、伤天害理?
商户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事实上,下雨、温度低、阳光不好,都会影响枸杞的品质,进而影响农户的收入。农户有着减少损失、增加收入的本能意愿,这是可以理解的。正常的途径应该是,面对“如何从生产和存储环节改善枸杞品质”的更高要求,作为地方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有责任为农户或商户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从而以科学素养克服艰险因素,为农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但一些农户忘却本心,大玩歪门邪道,完全出乎人们意料。与其说这些农户天生道德败坏,不如说这种现象既折射出相关技术扶持、风险干预的不足,也折射出监管的严重不到位,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户希望通过“铤而走险”保本、牟利,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有商户坦言,他们都知道焦亚硫酸钠不让加,格尔木市也每年都查,但后来发现不加会亏钱,干脆也开始加焦亚硫酸钠了。这一表述很清楚地表明两点,其一,不乱来的反而吃亏,于是“吃亏者”开始整上“科技狠活”,变成实质上的“作恶者”;其二,“每年都查”的严格程度和成果貌似比想象的要低,否则也就不会如此缺乏震慑力。
也许有关部门觉得挺委屈,咱并不是不查啊。在甘肃和宁夏,“硫磺枸杞”并不是今天才有的事物,采用硫磺熏制枸杞,称之为“磺货”,市场上早已有之。早在2006年11月,甘肃、宁夏两地就展开过一场规模浩大的清查行动,对市场出现“毒枸杞”一事进行严厉查处。这一次联合查处行动收获颇丰。此后,两地也偶有查处“磺货”的报道进入公众视线。但令人痛心的是,多年下来,“硫磺枸杞”并没有绝迹,相反,在一些地方甚至成为半公开的现象。央视报道指出,在甘肃省靖远县东升镇的东兴村,记者也发现了熏制棚。路边的枸杞晾晒大棚里,只要稍微靠近,就会被刺鼻的味道呛到,难受不已。在这里,商户们用硫磺熏枸杞的行为可谓是明目张胆,大袋的工业硫磺非常显眼地摆放在院子里。靖安乡有的商户直接把熏制棚搭建在了农户的院子里,甚至毫不掩饰卖的就是硫磺枸杞。
都猖狂到这种地步了,就差公开做“磺货”广告了,当地就没有一丝一毫的觉察?要说监管部门一无所知,或者说监管部门查得很严,谁信?此事曝光之后,当地不仅要好好查一查“硫磺枸杞”的源头和链条,依法依规重拳打击,更要严厉追问一下,当地监管部门的责任心丢到哪里去了?是仅仅满足于一阵风式的监管,还是矢志常态化监管、不见成效不“撤兵”?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甘肃玉门市人民检察院曾对一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并在量刑建议中建议法院对该案的三被告人判处“禁止令”,禁止该三人在三至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相关经营活动。这是玉门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首个“禁止令”建议。这一做法值得借鉴。“硫磺枸杞”之所以阴魂不散,很大原因是违法成本不高。唯有以法治之力深度遏制,惩治到位、治理到位,方能逐步消减乱象,形成不敢“磺”、不能“磺”、不愿“磺”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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