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辰昕”)直接持有公司46,782,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24年5月10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南京辰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4,527,751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南京辰昕可以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期间届满,南京辰昕未发生集中竞价减持行为。
特别提示: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期间,南京辰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45,413,83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韩延振)》(公告编号:2024-04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4-043);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关于5%以上股东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年7月2日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协议转让完成后,南京辰昕持有1,368,28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30%。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收到南京辰昕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南京辰昕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68,2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0.3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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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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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南京辰昕将所持有公司45,413,834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韩延振,协议转让完成后,南京辰昕持有公司1,368,286股股份,韩延振合计持有公司45,533,834股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关于5%以上股东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韩延振)》(公告编号:2024-04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4-043);
附注2:北海辰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关于5%以上股东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持股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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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南京辰昕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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