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8月30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9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对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公告,决定没收该行违法所得1042339.57元,罚款3684679.14元。
具体来看,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贷款资金对接本行到期不能兑付的理财产品;房地产贷款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以贷款资金转存存单,并以存单质押发放贷款;小微统计数据不真实;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
编辑: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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