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创维数字”)股票(证券代码:000810,证券简称:创维数字)于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6.4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并关注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发函、邮件及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会、管理层等进行核实,现对相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最近一个年度2023年度及最近一期202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情况: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6.27亿元,较2022年度同期下降11.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2亿元,较2022年度同期下降26.85%。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53亿元,较2023年上半年同期下降13.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亿元,较2023年上半年同期下降42.76%。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且短期内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书面征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有关本公司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及偏离值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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