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年08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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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总裁曹德标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涂海洪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陆平先生、副总裁陈竹先生、李爱军先生、杨静先生、景兴东先生、花海燕先生、王鹏先生、张建民先生、程健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增持数量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的股份数量为准。

  2024年8月26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总裁曹德标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涂海洪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陆平先生、副总裁陈竹先生、李爱军先生、杨静先生、景兴东先生、花海燕先生、王鹏先生、张建民先生、程健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人员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2、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4-0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自2024年2月6日起15个交易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2024年3月5日,此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此次增持计划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0,702,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41%,合计增持金额36,932,958.00元,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4-08)。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增持主体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增持金额、增持数量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若公司核心人员本次实际增持股份金额无法达到拟增持股份金额下限,剩余未增持部分将由上述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按增持计划比例承担。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之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7、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 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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