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8月22日 01:0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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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116证券简称:三江购物公告编号:临-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8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286号文《关于核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919,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6,408,916.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3,773,584.9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452,635,331.10元,此款项已于2018年8月22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85,072.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1,150,259.09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7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3,020.21万元,明细见下表:

  注: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由原奉化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仓储物流基地升级项目变更而来,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8年9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海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海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临-2018-03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建设银行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增加了全资子公司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募集专户(临-2018-039)。

  根据2019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已于2019年4月15日注销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账号为24010122000812913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专户全部存储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开设的账号分别为392276214188和398776351586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又新增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户(见下表注3),开户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临-2019-026)。为便于管理,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又新增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见下表注4),对应的募投项目为奉化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原为“仓储物流基地升级项目”),开户的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方桥三江物流有限公司。为此,本公司与海通证券、中国银行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临-2019-038)。

  根据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三江购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为优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公司将新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及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近期与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建设银行海曙支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以下统称“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临-2022-037),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户五个(见下表注2)。

  根据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三江购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为保证新增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顺利使用,保持合同签订主体、发票接受主体、款项支付主体三者的一致性,便于每笔款项支付所对应项目投资成本的归集与确认,以及区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区分每笔支付款项所对应的项目,同时也方便公司的内部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及发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近期与中国银行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临-2023-066),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户二个(见下表注1)。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0,678.25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7,658.04万元,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与手续费。

  注1:2023年新增账户2个:中国银行海曙支行,账号368883723602,账户名宁波三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账号401383721502,账户名宁波浙海华地商贸有限公司。

  注2:2022年新增账户5个:建设银行海曙支行:33150198443609166666、33150198443609188888;浦发银行宁波分行:94010078801100010231、94010078801300010230;中国银行海曙支行:358481744091(子账户,其账户名为浙江安鲜网络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3: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海曙支行,账号为400076362900、354576393745、388376397406、367576452323的四个账户,其账户名分别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三江购物有限公司、宁波安鲜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海华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

  注4: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海曙支行,账号为396176979481的账户,其账户名为宁波方桥三江物流有限公司。

  注5:上述十个银行账户均为子公司账户,这些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安鲜(宁波)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连锁超市发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设上述十个银行账户是用于区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区分每笔支付款项所对应的项目之用,不做任何其他用途,且每日余额均为零。其中账号355875044436和366275046068的两个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海曙支行,其账户名分别为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和宁波京桥恒业工贸有限公司。

  说明:超市门店全渠道改造项目结项后,相关的建设银行海曙支行:33150198443600001398、33150198443600001491;浦发银行宁波分行:94010078801600002041;中国银行海曙支行:392276214188四个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注6:定期存款明细表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超市门店全渠道改造项目结项后转入的利息8,591.85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1116证券简称:三江购物公告编号:临-2024-022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各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裘无恙先生召集,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三江购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对《三江购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三江购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进行了客观分析,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

  二、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含部分到期利息)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6        公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临-2024-021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规定提前通过邮件发送,并确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念慈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关于审议《三江购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事前认可。

  二、 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 关于审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6        公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临-2024-025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四号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公司2024年半年度门店变动情况

  1. 开业门店情况

  2. 关闭门店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又关闭门店:启文、公园里。

  二、 已签约,待开业的门店

  注:本表的部分字段为暂定或预计,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作些调整,提请投资者注意。

  三、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6证券简称:三江购物公告编号:临-2024-024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

  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含部分到期利息)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资金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86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36,919,600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71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66,408,916.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3,773,584.9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452,635,331.10元,此款项已于2018年8月22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85,072.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1,150,259.09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70号”验资报告。

  3、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未经审计)。

  (三)投资产品范围

  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的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投资产品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含部分到期利息)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二) 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公司代码:601116                                       公司简称:三江购物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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