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为系统推进湖北省黄石市湖泊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履行好湖泊保护的主体责任,黄石市近日印发《黄石市湖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制定“实现湖泊岸线稳固、形态稳定、面积不萎缩,省控湖泊入湖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质稳中有升”的短期工作目标,并通过持续系统治理,到2035年基本实现“湖泊功能全面提升、水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本达到安全、健康、智慧、灵秀湖泊”的远期目标。
《方案》充分结合黄石市实际,从强化湖泊岸线治理、强化入湖污染源头管控、推进湖泊生态修复、持续开展湖泊问题排查4个方面,明确强化湖泊空间管控、补齐湖泊防洪工程短板、开展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城市湖泊污染治理、推进农村湖泊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强化水生态环境监测、加强湖泊岸线监控、全面建立“一湖一单”等12项具体目标任务。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湖泊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将湖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考核、河(湖)长制考核内容。《方案》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协同联动、政策沟通衔接,加强职能工作的推深落实,强化资金投入和宣传引导,保障《方案》落实落地。
据介绍,近年来,黄石市陆续开展大冶湖、磁湖等湖泊综合治理工程,湖泊整体水质持续向好,磁湖获评2023年度省级“幸福河湖”。 刘莉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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